2026開年,文創圈就爆出海嘯級大瓜——山西五臺山某文創店因售賣祈福擺件,被處以1萬元罰款。這則行政處罰經網絡發酵后,#五臺山祈福文創被罰# 話題迅速登頂熱搜,全國景區文創店老板連夜自查,游客直呼困惑:春節互祝吉祥、晚會明星祈福、劉德華《我為你祝福》傳唱數十年,怎么到了文創店,祈福就成了“違規”?
理清事件脈絡,關鍵要分清“違規斂財”與“文化傳承”的邊界。涉事店鋪被罰,核心或因存在暗示擺件“開光”“靈驗”等變相宗教化營銷,模糊了文創與宗教用品的界限,這與此前查處的“黑寺廟”偽祈福斂財行為性質相近,依法監管本無可厚非。但問題在于,此次處罰是否陷入“一刀切”?文創店絕非宗教場所,其售賣的祈福產品,本質是將“平安”“順遂”等民俗情感轉化為實體載體,與故宮“平安符”冰箱貼、敦煌“祈福香囊”一樣,是大眾對美好愿望的寄托,與惡意斂財的“偽宗教用品”有著本質區別。
這張罰單給文旅行業帶來的沖擊立竿見影。全國所有寺廟道觀周邊、文化景區的文創店,幾乎都有祈福類產品在售,這類產品普遍占據銷售額的三成以上。如今罰單一開,商家陷入兩難:下架則失去核心盈利點,繼續銷售又怕觸線。更致命的是,這種不確定性正在扼殺文創產業的創新熱情——祈福文化本是中華傳統文化的富礦,若讓商家不敢觸碰,無異于堵塞了傳統文化現代化表達的關鍵渠道。
更深層的傷害,是對文旅融合生態的破壞。游客購買祈福文創,是為了留存旅行記憶、寄托情感,這種情感消費是文旅消費的高階形態。雍和宮香灰手串的熱潮,本質是大眾對祈福文化的需求釋放,合理引導即可規范,而非簡單禁止。若監管只停留在“一罰了之”,文創店將淪為無靈魂的“小商品賣場”,景區陷入同質化困境,文旅融合也將成為空談。
爭議的核心,終究是對“迷信”與“傳承”的認知偏差。祈福從來不是迷信,而是刻在中國人基因里的民俗儀式——貼春聯、掛艾草、賞明月,皆是祈福文化的具象化。國家早已明確,非宗教場所不得組織宗教活動,但并未禁止民俗祈福類文創銷售,二者的界限在于是否以“宗教功效”誘導消費。將祈福等同于迷信,實則是自身的認知局限,更可能讓他國搶先將這一文化瑰寶申請非遺,屆時才是對老祖宗的辜負。
文創產業的發展,需要包容與規范并行。對惡意炒作的“偽祈福產品”應重拳打擊,對承載民俗情感的正規文創則需給予空間。相關部門應出臺明確標準,劃定銷售邊界,讓商家有章可循。1萬元罰單應成為行業規范的契機,而非文化傳承的阻礙。唯有摒棄“一刀切”思維,在規范中保護、在創新中傳承,才能讓文創產品真正成為中華文化的“移動載體”,讓祈福這一古老民俗在新時代煥發生機。 |